【岗位】开票人为“管理员”,发票必须退回?

2021-08-23 17:24:45.0 17浏览

 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规定:

第四条 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:发票的名称、发票代码和号码、联次及用途、客户名称、开户银行及账号、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、计量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大小写金额、开票人、开票日期、开票单位(个人)名称(章)等。

文件中规定,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开票人。

同时,该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,发票填写内容要齐全、真实。

 

何为内容真实?简单说:谁开票,写谁名。

那收到开票人为管理员的发票,能报销吗?要不要退回?

《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税总货便函[2017]127号)的第十二条规定

(一)项目齐全,与实际交易相符;

(二)字迹清楚,不得压线、错格;

(三)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;

(四)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。

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购买方有权拒收。

 

购买方拒收发票的情形中不包括:开票人是管理员。

有些人看到这,开始晕了,说了半天了,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管理员?

销货方:“开票人可不可以填管理员?” 答:“不可以!”

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,开票内容必须齐全、真实。

购货方:“收到开票人是管理员的发票,可以报销入账吗?” 答:“可以!”

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,购买方拒收发票的情形中没有规定开票人不能是管理员。

 

这个其实也好理解,购买方无法判断开票人的真实性,总不能每收到一张发票就要看眼身份证吧,退一万步讲,说不定还真有一个叫管理员的人在当财务开票呢。

 

其实,也不用为了这个问题庸人自扰,销售方谁开票就填谁的名就行,正当业务怕什么?对于不正规的违法的业务,即使你填了管理员,税务局也有的是法子找到你。

 

对于购买方更不用担心了,只要发票内容真实,该入账的入账,该抵扣的抵扣。建议销售方,为了避免被退票的风险,还是规规矩矩填写开票人。

 

来源:财务第一教室,税务大讲堂,梅松讲税,税台,财务经理人,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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